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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1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报考指南

www.zige365.com 2011-7-8 15:33:1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6日至7月19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报考人员直接登

陆泰安人事考试网(网址: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年内)彩色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单位统一在报名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然后,考生持《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集中到确认地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确认、缴费时间:2011年 7月20日至 7月22日。市直确认地点: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科(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北首泰创国际广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707室;联系电话:8203423)。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务必于7月25日前带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力保障部门确认缴费,确认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1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力保障部门自行安排。各县市区的审核材料和考务费要于7月22日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科。

三、其他事项

考试时间、考试类别代码、报名条件、收费标准、考生须知、准考证打印等事项见附件。

四、特别声明:(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1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4)考生要于考前一周(9月12日至18日)下载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附:关于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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