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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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及核心内容:住建部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总则. 1 总 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 •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 •2 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 •3 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 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 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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