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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注册过期处理

www.zige365.com 2011-10-26 16:02:3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章注册程序第七条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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