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发证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切实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实施。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国办发[2007]73号文件,我省也将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
近年来,江西省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还有一些机构违规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
据悉,此次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职业资格必须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统一规划、规范设置;
二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全面治理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
三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的印制、发放,严格规范证书样式和“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使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印制、滥发证书等活动;
四是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培训、收费。整治各类职业资格培训秩序,严禁强制开展考前培训以及以考试为名推行培训,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和机构,一律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对超越职能范围或不按办学许可证规定乱办培训的要予以查处,对在培训活动中的虚假宣传要予以纠正;
五是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根据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职称制度框架,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面向全体技能劳动者的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