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福建省人事厅代表福建省政府正式发布人才交流合作新政策指出,即日起,凡在福建直接从事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一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及相关要求,均可自主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此次新政策已征求国家有关部委意见,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同意。这使得福建成为目前中国大陆开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唯一省份。
新政指出,对国家已向台湾地区居民开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组织评审;台湾地区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在闽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卫生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暂不作要求。
福建省人事厅厅长丛远东表示,当前两岸形势发生了积极变化,来闽就业、创业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越来越多,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重视解决他们来闽就业、创业的专业资质问题,是在更大范围内集聚人才,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建设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