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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9上半年丢失证书补发领取

www.zige365.com 2009-4-8 14:44:5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2009年3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丢失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手续的考生,请您于2009年5月11日、12日(8:30--16:30),持以下证件办理新证书领取事宜:
  1、 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 资格考试登记表(入档表)原件。
  注:会计、经济、卫生等专业无资格考试登记表的人员,须携带符合当年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职称证书。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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