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
按毕业生成绩登记表上的专业填写。
(2)区县
申办毕业手续的区县。
(3)姓名
姓名须与身份证、准考证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字或异体字。
(4)准考证号
准考证号指现在使用的IC卡准考证号码。
(5)填表日期
上半年毕业填表日期为6月20日;下半年毕业填表日期为12月20日;
(6)曾用准考证号
指涉及本次毕业的全部曾用准考证号码(不含外地准考证号码)。
(7)身份证号码
为目前所持身份证上的号码,必须与毕业申报卡上填涂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8)本人简历
从中学到现在,按时间顺序分三个阶段依次填写,最后一栏必须为目前工作或学习阶段。
(9)奖惩情况
奖惩情况是指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及受到何等处罚。
(10)自我总结
自我总结主要填写你自己在参加自学考试期间的经历、体会、经验、收获等。具体说就是通过几年的自学考试,自己在思想上有些什么变化,哪些方面成熟了;知识的增加,是否使自己的工作取得了进步,或是让自己有了寻找工作的本领;自学考试是否锻炼了自己的毅力、对今后的人生提供了丰富的营养;通过自学考试,是否掌握了学习方法,有了学习的能力,为自己的终身学习奠定了基础;……
要求不少于200字。
(11)单位鉴定
单位鉴定是对你的思想品德、工作表现的评价,由考生工作单位或学校填写,无工作单位者可由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等本人档案管理机构填写。此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写出具体内容来,不能写“同意毕业”或“同意本人鉴定”。
思想品德鉴定是否合格关系到你的毕业,所以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注意使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12)初审及复审一栏由自考办填写。
5 《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填写说明
《自学考试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是毕业生申报毕业的重要材料,考生应使用黑色炭素笔、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字迹工整,如因填写错误而影响毕业,责任由考生自负。
(1)姓名:与准考证及身份证一致;
(2)准考证号:与IC卡准考证一致;
(3)曾用准考证号:将涉及本次毕业的全部曾用准考证号填写清楚;
(4)成绩:按照成绩通知单填写考试成绩;
(5)考试时间:按照成绩通知单填写,如2002年10月,则填写0210;
(6)使用其它课程替代现行计划中的课程时,在所替代的课程一行的“替代课课程名称”一栏中填写所考课程; 如会计专业考生原来所考课程为“财政与金融”:
序号 |
课程名称 |
替代课课程名称 |
成 绩 |
考试时间 |
1 |
中国税制 |
财政与金融 |
65 |
9910 |
如使用两门课程替代三门及以上课程时,则从上至下填写;如所考课程为“哲学”及“政治经济学”:
序号 |
课程名称 |
替代课课程名称 |
成 绩 |
考试时间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哲学 |
65 |
9910 |
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政治经济学 |
70 |
9804 |
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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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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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在替代课程中有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请填写在备注栏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