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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www.zige365.com 2010-3-22 8:27:4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2号公告精神,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2月22日至3月22日,按照要求网上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考生资格确认,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2号公告张贴在医院公示栏内。

  二、资格确认时间:2010年3月24日至4月2日。(休息日除外)

  三、资格确认地点:海宁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内,卫生局医政科423房间。

  四、考试费用:代嘉兴市卫生局收取费用。根据浙价费(2001)125号文件规定,先收取报名费10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20元。笔试费用医师130元,助理医师120元等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再收取。

  五、资格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名申请确认表一式2份(在本人照片右下角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1张。与上传照片相同。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统一复在A4纸上,将1张数码照片贴于空白处,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和姓名,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复印清楚)。

  (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使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为二个单位,证明由各单位分别出具。

  (六)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执业证书上发证日期:中专生为2006年8月30日前,大专生为2009年8月30日前有效。

  六、试用期合格证明由各医疗机构填写,一年试用期的期限是从2009年8月31日到2010年8月31日,专科满二年或中专满五年的试用期期限是从2008年12月3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或2005年12月31日到2010年12月31日,要求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七、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日至7月15日。今年公卫、口腔类别的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定在杭州。

  由于报考人员逐年增多,卫生局接受单位集体报名,希望各医疗机构及时通知到相关人,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打印出来的确认表上签字、单位初审后再集中上报。

  附件:1.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2号

  2.使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公 告

  第12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申请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一)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和七年制硕士生以及长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考试;

  2.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3.1996年以前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毕业后,已经转正,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报考;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满二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满五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5.外籍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后,在提供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不间断实习满一年,可申请参加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港澳居民和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不间断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方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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