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注意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变化。《计价规范》对部分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调整,减少了施工技术水平和措施对工程量计算的影响,这种影响被要求在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判断提出的报价中予以考虑和反映。例如挖基础土方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不再考虑放坡系数对工程量的影响。 2.2关于施工合同,监理工程师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施工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施工合同是一系列文件的总称。按照我国法律,当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时,施工合同的组成及解释顺序依次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书。由于各种合同文件常会产生矛盾与冲突,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注意合同的解释顺序。 (2)注意各种时限的约定。从目前的工程实践看,有关各方对合同中的时限观念不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意思表达。有些同志甚至误解为:没有作出意思表示就是不同意。其实按照合同,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作出意思表示就视为同意。因此监理工程师要注意合同约定处理各种事件的时限,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 2.3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与业主的联系与沟通 监理工程师对投资控制及合同变更的处理,即使在业主授权范围内,也应该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与确认。根据《计价规范》第4.0.9条和第4.0.10条,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工程索赔或变更,综合单价或费用的变化均要发包人确认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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