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该工程施工单位报价中的综合费率为多少? 3.计算配套工程预付款,不考虑保留金扣除,画出配套工程资金使用的现金流量图。 4.确定A、B两个配套工程的每月结算工程款。 答案: 问题1: 事件1: (1)自有机械索赔要求不合理。因合同规定业主应按自有机械使用费的60%补偿。 (2)租赁机械索赔要求不合理。因合同规定租赁机械业主按租赁费补偿。 (3)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索赔要求不合理。因分项工程窝工没有造成全工地的停工。 (4)利润索赔要求不合理,因机械窝工并未造成利润的减少。 造价工程师核定的索赔费用为: 3720×60%=2232(元) (自有设备空压机) (18000-300×12)=14400(元) (租赁设备吊车) 12000×60%=7200(元) (自有设备塔吊) (7200-140×12)=5520(元) (租赁设备泵车) 2232+14400+7200+5520=29352(元) 事件2:(1)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设施费。 (2)可索赔额外增加的排水工作劳务费。 核定的索赔费用应为: 15900+8650=24550(元) 事件3: 应同意40d工期延长,因地下文物处理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或:地下文物处理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现场管理费应补偿额为: 现场管理费:86000000.00÷(1.15×1.08×1.05)×0.15=9891879.46(元) 每天的现场管理费:9891879.46元+730=13550.52(元) 应补偿的现场管理费:l3550.52×40=542020.80(元) 问题2: 该施工单位报价中的综合费率为:1.15×1.08×1.05-1=0.3041=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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