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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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招标也要保证配套措施齐全。最主要的是要有工程担保措施,投标要交投标保函,签订合同要提供履约保函。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需探讨的问题 1、如何确定最低成本控制线。 根据招投标法律规定,合理低价和不低于成本是衡量和评审投标报价的两个标准。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招投标法规定,简单易行,缩短投标人制作标书时间和成本,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克服系统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具有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关于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竞标,这里指的成本是投标人自身的成本,但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这一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掌握,能否由造价管理部门制定最低成本控制线,作为各类工程控制性指标,有待有关部门研究探讨。低于最低控制成本的,意味着不能按规定保障质量,有偷工减料之嫌,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确能降低成本的除外。 2、如何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价基数。 一般业主比较重视工程造价,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比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一般至少占40%,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法律角度看,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才是真正的要约,合同价是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基础签定的,评比价格、基数只是一种评价衡量标准、尺度,选出在价格上合理的投标人并给予合适的评价,是评标工作中的核心问题。按一定的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各个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不同,报价亦不同,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高的企业报价就低,反之则高。现在评标工作中,评标价或评价基数的确定方法,通常采用:(1)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再去掉一个最低报价,余者求平均值为评标基数,与之相近的或有效区间下限的赋高分值,反之赋低分值甚至超出有效区间,这种评价基数,一个优秀的企业反而不一定获得高分甚至有可能遭淘汰出局;(2)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最低投标报价者得分最高甚至报价得分超出其他者较多,即使技术标得分低甚至工期、质量都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可能中标。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评价基数才有实际意义,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价基数需有待研究探讨。 3、如何合理分配经济标与技术标的权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获得业主满意的价格。低价中标会产生劣质风险,优质中标会产生不合理高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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