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合同总价内的开办项目费用和施工措施费为包干使用,不会因工程修改做出调整,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开办费项目可以选择报价,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项目编码规则 国际通用土木建筑工程项目编码按二级用五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第一级分部工程编码,第三、四、五位表示第二级清单项目顺序编码。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今名。 (2)项目划分按部位、功能、材料、工艺系统等因素划分。 (3)项目以主要项目带次要项目,以大项目带小项目组合取定。 (4)项目特征应予以详细描述,并列出子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按设计图纸所示尺寸,按净尺寸计算,不包括任何工程量和材料的损耗。任何有关材料(包括编配件)的损耗之费用,投标单位须在编报单价中统一考虑。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说明是工程量清单的核心内容,招标人及投标人都应该予以重视。招标人在编制清单时,应明确对清单项目的质量、材料、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的特殊要求,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项目特征,投标人在报价时,对以上信息要做到充份理解,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充分考虑清单项目包括的单价范围,防止报价失误。项目特征的明确同样有利于工程结算,避免结算时对项目划分的争议。 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清单项目中的工程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免材料免机械使用免管理费。税金、利润,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如保险、风险预测、各类损耗、附加项目、工程净值以外按施工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增加的工程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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