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价工程师-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系统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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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种量清单计价模式系统目标的初步实现 《计价规范》根据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既考虑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又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现行预算定额既有机结合又有所区别,统一了建设工程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种量计算规则等。作为一种强制性国家标准,《计价规范》建立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本框架。 (1)《计价规范》统一了建设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种量计算规则,消除了我国长期存在的各地方工程计价规则不一致的状况,为全国范围内建筑资源的自由流动乃至国际建筑资源的注入奠定了基础; (2)《计价规范》将建设工程化分为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措施性清单项目与其他清单项目,有助于承包商分清费用支出性质,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分别制定报价策略; (3)《计价规范》清单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改变了传统概预算计价模式层层嵌套取费的做法,有利于承包商在管理费、利润等费用项目上的竞争,并与国际工程计价的惯常做法接轨; (4)《计价规范》元宝了工程量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原则,确立了承包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在处理工程价款变动中的优先地位,削弱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计价定额的依赖,符合将定价权归还市场的造价改革初衷,并与国际工程处理工程价款变动的原则保质一致。 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系统目标看,《计价规范》主要设定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费用格局,实现了工程造价计算这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本目标,为招标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奠定了基础;对于招标投标阶段到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计价规范》的规定不够全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要实现工程造价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目标,除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费用格局的设定外,还需要参照国际惯例,规定招标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规则。 3、工种量清单计价模式系统目标的进一步实现 国际工程中,工程量清单运作的成功经验表明,工程造价控制的规则可归结为“计量支付”。计量支付的对象和原则需要在技术规范、合同条款中明确。 3.1计量支付的含义与对象 计量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按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对承包商符合要求的已完工程的实际数量、工作内容及进场材料等所进行的测量、计算和核查。支付是指按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应付款项进行确认并办理付款手续的过程。计量支付既是对承包商完工进度、质量的检验,也是施工合同中业主承包商经济关系全面实现的一个主要环节,是业主控制工程的根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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