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主要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要详实,细致和准确,并要和综合报价相吻合。 (4)主要材料报价要真实体现工程项目的实际标准和价值,以利业主选择和专家评议。 4、评标方法和投标效果。 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本工程在工程预算造价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委测算,确定了工程成本价格为36,062,155元。经对四家投标单位报价算术修正,认定其中一家报价低于成本价格不予接受,对其他三家报价进行综合单价和总价打分评定,最后投标报价最接近成本价格的得分最高。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格为36,574,603元,比工程总价下浮10.75%。业主非常满意,中标单位高兴地拿上了中标通知书。 5、合同效力及变更处理。 本工程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对风险和责任都进行了约定。约定价格为固定单价。确定风险责任为:在合同实施期间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单项工程量误差在±15%以内,对应单价保持不变,不以任何原因做调整。如果工程量的各项变化使中标合同价格的变化超过了15%,那么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变化造成的对单价的影响必须取得业主的事先批准,招标人保留调整这些项目工程单价的权利。风险外责任约定为: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及业主事前确定的材料、设备暂控价格部分。如果变更与工程量清单中某一细目的内容一致,而且监理工程师认为是规定限额之上的工程量或其实施时间并没有造成单价变化,那么,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将用于计算变更的价值。如果工程量的单价发生变化或变更的工作性质与实施时间无法与工程量清单中的某一细目相一致,则承包人对有关细目提出的价格将采用新的价格,新价格可由承包人提出,监理工程师审查,业主批准。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报价格不合格适,可退回承包人对所提出的新的价格进行修订。如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不能就新价格达成一致时,可请造价部门审定;暂控材料、设备可按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发票价格取差价,差价部分只计税金。有了这些具体的合同条款做保证,才能够使该工程清单报价落到实处,从而减少结算过程中的扯皮。 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与预算报价的比较 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是适应建设市场运行机制和施工发承包活动的需要,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传统的定额加取费的计价模式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明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易于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把过去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价格模式改变为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市场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中的"动态价格"形式,更能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这种"动态价格"形式最终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运用,逐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以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需要,从而改变过去施工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发布定额和现有定额中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状况;最终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决定价格。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有利于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质"、"量"、"价"的统一性,三者有其必然的联系。因此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工期和质量对造价的影响因素。 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构成实体复杂、工程变更多、风险因素大。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后,业主就承担了工程量的计算误差和变更风险,投标方只对自己的所报成本、单价负责,这种格局符合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 4、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可以强化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面的规范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5、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消除编制标底给招标投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促使投标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市场各种因素及竞争对手的分析中去,这既有利于企业廉洁自律,又可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