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数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的计算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五个专业部分。
(1)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
(3)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径直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4)市政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地铁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厂区、小区道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格式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一般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封面由招标人填写、签字、盖章。
(2)填表须知,填表须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有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明确金额的表示币种。
(3)总说明。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基金额数量。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