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用以分项工程为计量单位的单价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单价合同适用范围较宽,能合理分摊风险,可鼓励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等手段赚取利润。综合工程单价的形成可由施工单位根据构成实体工、料、机消耗量和市场工、料、机价格得出成本,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特殊材料可由招标文件明确暂定价格或由施工单位市场询价。变更价款可由工程量乘上承包单位的单价即可,这样可使变更价款的确定变得更轻松。
五、明确工程变更的管理体制,避免互相扯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由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统一管理工程变更,这可使工程变更符合实际情况、科学有绪,杜绝多头管理的情况发生。
六、加快工程招标管理系统和工程信息网络的开发、建设。招标管理系统可包括市场信息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模块,各有关单位均可通过招标投标管理模块进行网上招标投标、通过工程造价管理模块完善工程量清单、标底、标函,发生工程变更时可将变更资料输入电脑,由电脑完成简单计算。这样也可实现各方异地办公,轻松完成变更价款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