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的监理招投标源于施工招标方式,并沿用至今。当前工程监理招投标在一些地方变得很滑稽,人为因素影响严重,主要原因还是当前监理行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理招投标方法。国际上通行的采购程序中确定竞争性的评选方法有六种,其中,基于质量的评审方法(QBS)及基于质量和费用的评审方法(QCBS)使用最为广泛,也最能满足咨询服务招标的一般特点和要求。当然在特殊的条件下,其他的方法会更为适用。结合我公司参与工程项目监理招投标的心得体会,重点介绍了本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个实例作为探讨与实践,我们认为在实际应用中一定要依据工程咨询任务的具体特点,坚持有所变与有所不变的原则,切不可生搬硬套。 [关键词] 咨询工程师(公司)选聘 监理招标 监理投标 一、我国工程监理招投标现状 我国的监理招投标源于参照施工招投标而来,并沿用至今。《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均规定工程监理要通过招投标选择。因监理属于咨询业的范畴,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智力服务,所以监理招投标应当体现与施工招标不同的特点。然而,当前工程监理招投标在一些地方变得很滑稽,甚至走入歧途;各项程序进行的十分草率,从表面上看程序合法,实则是掩人耳目,走走过场。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人为因素影响严重,诸如: ① 陪标,业主事先已找到并认可一家监理公司,但为了使选择过程满足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找到陪标单位,形成互相陪标; ② 招标形式化,明招暗定,相互串标,设立专有条件,使招标形式化,不具有竞争性; ③ 部分招标单位有“背景”,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虚假招标,垄断非常严重; ④ 恶性压价,低价中标,导致中标的监理企业降低监理服务质量。 如上所述的种种情况,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当前监理行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理招投标方法。但要在近期内彻底改变现状或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监理招投标操作标准是不现实的。咨询监理行业的招投标应当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选用合适的方法。 二、国际上通行的咨询公司选聘方法 国际上通行的采购程序中,确定咨询工程师(公司)的竞争性选聘原则和方法列举如下: 1、基于质量的评审方法(Quality-Based Selection,QBS)的实质就是把技术资质因素作为按选定咨询工程师的首要原则。 2、基于质量和费用的评审方法(Quality and Cost-Based Selection,QCBS)是委托人对短名单中的公司所提交建议书的服务质量和价格综合评审后确定中标人的方法。依从“双信封制”方法,在技术建议书评审结束后才能启封,兼顾了质量与价格双方面的因素。 3、固定预算下的选择(Selection under a Fixed Budget,FBS)是指在咨询预算费用固定的情况下业主选择咨询服务的方法。价格建议书中的金额中只设一个上限,不参与综合评审的权衡。该金额在指定预算范围以内者,技术建议书得分最高的咨询顾问将被邀请进行合同谈判,而凡是该金额超过指定预算金额的建议书都会被拒绝。 4、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评审方法(Selection Based on Consultants’ Qualification,CQS)是委托人在不采用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根据咨询顾问的资质与经验直接选择合适的公司,并就其提交的技术-财务建议书进行合同谈判的方法。 5、最低费用的评审方法(Least-Cost Selection,LCS)是对咨询任务的“质量要求”划定一个“最低合格分值”。在“双信封制”评审过程中,如果质量建议书评分高于最低分,则选取财务建议书报价最低的公司进行谈判;反之,如果质量建议书评分低于最低分,则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