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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施工工程造价项目成本控制与施工索赔(三)

www.zige365.com 2009-5-31 10:01:4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2)为及时提交图纸,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的延误、下达错误的图纸或指令、招标文件以及超出合同规定干预承包商的施工过程等。 
  (3)拖延支付业主负责应支付的材料和设备款。此时承包商不仅要求支付应得款项,而且还有权索赔利息,因为业主对应支付款的拖延将影响到承包商的资金周转。    
  (4)指定分包商违约。指定分包商违约常常表现为未能按分包合同规定完成应承担的工作而影响了总承包商的工作。从理论上讲,总承包商应该对包括指定分包商在内的所有分包商行为向业主负责。但是实际情况往往不那么简单,因为指定分包商不是由总承包商选择,而是按照合同规定业主统一协调管理的分包商,特别是业主把总承包商接受某一指定分包商作为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时,业主不可能对指定分包商的不当行为不负任何责任。因此总承包商除了根据与指定分包商签订的合同索赔窝工损失外,还有权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    
  (5)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工程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业主从经济效益方面考虑将部分单项工程提前使用,或从其他方面考虑提前占用部分分项工程。如果不是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提前占用部分工程,而又对提前占用会产生的不良后果考虑不周,将会引起承包商提出索赔。 
  九、索赔程序   
  工程实施中,反索赔发生的频率低,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最为常见,处理起来也最困难。在此仅以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为例来说明。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索赔处理,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合同双方索赔的提出和解决过程。它一般由合同规定,如果未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出,常常会导致索赔无效。第二个层次:承包商内部的索赔(或反索赔)管理工作。从承包商提出索赔申请开始,到索赔事件的最终处理,大致可划分为5个阶段。  
  (一)承包商提出索赔申请    
  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商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必须迅速作出反应,在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声明对此干扰事件要求索赔的通知,愈期申报时,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有权拒绝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正式提出索赔申请报告后,承包商应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干扰事件的起因、过程、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其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报出。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临理工程师、业主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止后28天内,向临理工程师,业主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 
  正式接到承包商的索赔信件后,监理工程师应该立即研究承包商的索赔资料,在不确认责任属谁的情况下,依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客观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重温有关合同条款,研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证据。在28天内给予答复,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商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包括索赔的更详细说明材料或索赔计算的依据。 
  (三)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谈判    
  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的话,按照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商。 
  (四)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业主首先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和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项目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要求,以及针对承包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否批准监理工程师的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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