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与建设工程监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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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监理制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事业从1988年开始,经过试点和稳步发展两个阶段后,从1996年开始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实行建设监理,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新制度把原来工程建设管理由业主和承建单位承担的体制,变为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三家共同承担的新的管理体制。在一个工程项目上,投资的使用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单位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工程设计、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监理单位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对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对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对发展建筑业的生产能力等,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 (1)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1月17日发布的第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指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和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工作内容。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工作内容。 1)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项目总投资进行论证,确认其可行性;组织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有利于造价控制的设计方案;在保障工程安全可靠、适用的前提下,协助设计单位开展限额设计工作;审查工程概算、预算,力求概算不超过估算,预算不超过概算;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寻求全寿命周期成本低的设计方案。 2)施工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编制标底,并应使标底控制在工程概算或预算范围之内;协助建设单位确定合同结构和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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