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石油工程设备运杂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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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工 程 所 在 地 区 |
运杂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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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安徽、北京、天津、上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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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山西、陕西、湖北、江西、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黑龙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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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甘肃(玉门以东不含玉门)、宁夏、广西、贵州、内蒙、海南、云南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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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青海、甘肃(玉门以西含玉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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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新 疆 |
10 |
注1:设备从制造厂家运至各油气田(化工厂)供应中心仓库按表4.2.1费率计算。
注2:设备由各油气田(化工厂)供应中心仓库运至施工现场的短途运输费,按工程所在地的规定计算
三、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的构成及计算
1.费用内容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工程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等费用(不包括备品备件的购置费)。
2.计算方法
(1)新建工程按每一生产工人综合平均每人1500元,生产工人为设计定员80%。改扩建工程为新增设计定员每人1000元计取,列入设备费内。
(2)以设备购置费为计算基数,按照部门或行业规定的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费率计算,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