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造价工程师技巧心得-如何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造价控制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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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自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其阶段性的造价控制与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四算”缺乏密切配合,缺乏系统的、全面的、具体的有效监督,造成多年来一直存在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即:“三超”现象仍较普遍存在。如据有关部门稽查统计,去年国家计委利用国债资金所安排的建设项目,在稽查的140个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项目概算控制不严,近30个项目严重超概算。其恶果是打乱了国家投资计划的平衡,浪费了人财物,导致了国家计划安排的工程项目建设欲速则不达。 三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基础工作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有关指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对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时所需的概算定额和指标,各有关部门有所规定,但其来源不畅通;对民用建筑的概算指标缺少地方有关的具体规定;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系统不够健全,还不能定期发表材料价格指数,以指导工程造价的预测和调整。 四是工程造价管理全局性或区域性政策法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造价的具体管理办法尚不健全和配套,缺乏市场管理规范。 五是编制“四算”人员素质有待于提高,直接影响了对项目工程造价的技术水平。 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四算”阶段是进行基本建设程序必须履行的步骤,对“四算”阶段进行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相互间既连续又制约,必须做到密切配合,二环扣一环,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使所建设的项目实行少投入,多产出,取得可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加强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强化其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对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化,特别是人世在即,面对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造价控制与管理。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工程造价各个阶段控制与监督意识,增强主动控制造价的自觉性。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各个阶段,在投资造价控制上是一个由浅人深、实践认识的渐进过程,前阶段指导控制后阶段,后阶段受前阶段的制约,在国家规定的统一造价政策和标准指导下,各个阶段工作都要自觉增强控制造价自觉性。一是建设业主和投资者及计划审批有关部门都要增强对工程建设造价控制的认识,自觉把好各个阶段的控制造价的关口,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变事后控制为事前控制,变个别环节控制为全过程进行控制。二是建设项目所经过的“四算”阶段,都要经过可研、初设、预算、结算等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具体工作,各有关中介机构都要立足于国家和全局,对政府和建设业主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在工程项目的各个工作阶段,围绕着投入少,产出多的目标,相互衔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把好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关口,自觉强化各个建设阶段的自我管理力度。 (二)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配合与协作。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建成验收涉及到计划、财政、建委、银行及项目主管单位等众多的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形成自己的系统,带来相互脱节,还形不成工程造价监控的统一合力,这是造成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概算,即“三超”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工程造价管理应由基本建设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监控,做到工程建设“四算”之间紧密相连,充分发挥其各个阶段控制造价的主导作用。 (三)不断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素质。工程造价各个环节的具体控制说到底还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造价控制中责任重大,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要不断提高。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要树立为国家为建设业主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建设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和规定,坚持科学态度、严格谨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二是熟练准确掌握工程造价有关定额和标准,依法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把工作成果和提供的各项数据与维护国家和建设业主与建设者合法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三是要学习新的专业知识,更新旧知识,灵活掌握市场经济造价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的工程造价的技术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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