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第一节 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
1 招标投标的概念和性质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建设工程投标是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2 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种类与方式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公有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国有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外资
3 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3.1 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3.2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
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3.2.1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
(3)招标项目的数量; (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
(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 (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3.2.2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
3.3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的程序是: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