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初探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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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是今后招投标的方向,它具有统一工程量、合理低价中标、投标单位根据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等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和具体工作有着深刻的影响,新的计价模式下做好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应把握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标底的编制审查、询标工作、合理低价中标、确定合同类型、合同条款的约定注重合理分摊风险等重点。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由企业自主报价”工程造价计价改革思路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建设部早于1998年提出“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划分的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并在广东顺德、天津等地方进行了试点。2001年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了招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和投标底价。2002年在总结有关省市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设部组织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暂行办法》。因此实行定额的量价分离,以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内部定额确定投标价格与中标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乃大势所趋,也是今后招投标的方向。 本文根据笔者对有关规定、办法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的学习与领会,并结合目前招投标特点,对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进行初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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