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工程基建项目工程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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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虚设费用。有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没有使用大型机械和特种机械,但竣工结算中欺骗甲方不懂,列入许多机械费用;有些工程根本不需要抢时间进度,但竣工结算中却列入了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等。 8、合同条款充当“保护伞”。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除按合同文本条款约定外,在附言上另列诸多条款,如地方矛盾协调费、包干系数、技术措施费、下浮比例以及特种建材价格等。 我国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要求概算不超估算,预算不超概算,决算不超预算。“三算”是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三道闸口,他们三者之间存在着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的关系。设计概算是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施工图预算是设计概算的具体化、精确化,也是工程发包的参考依据;工程结算是对建设工程实际价格的确认。抓住了“三算”就能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地控制。 二、工程造价的控制应把握的重点问题 1、核准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决算最基本的内容,也是整个工程取费和计税的基础。工程量一旦不准,就会导致整个工程造价不实。审核人员要在工程决算审核前进行认真地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和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审查的重点应放在容易重复计算或隐蔽工程部分,如梁、柱、板的交叉部位,圈梁和过梁的重叠部位等。以核定工程价款结算内容与建设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多报、虚报问题。在砖木结构中的砖砌体和木制作工程,砖混结构中的钢筋混凝土工程均为审核重点。在审查过程中,既要认真查看施工记录、验收记录、变更签证手续又要按设计要求仔细复查计算工程量,必要时,还应开挖勘察,要抱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把工程量核实摸清。 2、审查定额套用。在实施审查签证中应按照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在审查定额套用时,要审查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如:新建的建筑工程与改建的建筑工程使用的定额不同。前者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主,后者以建筑修缮定额为主。其次看定额编号与所对应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工程部位完全一致,定额基价所包含的项目内容是否重复计算,定额基价的换算过程是否完全正确。还要看定额文件颁布的时间,适用的范围,定额的名称、含义,定额在不同情况下使用时换算以及定额说明中的注意事项,以达到准确无误地使用定额核实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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