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按投资额划分的基本建设项目,属于生产性工程项目中的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工程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部门和非工业项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
②按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划分的工程项目,以国家对各行各业的具体规定作为标准;
③更新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其他部门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为限额以上项目,否则为限额以下项目。
(6)一部分工业、非工业项目,在国家统一下达的计划中,不作为大中型项目安排:
①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区配套工程的项目,除国家指定者外,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②分段整治,施工期长,年度安排有较大伸缩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源:中华考试网
③科研、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出版、计量、标准、设计等事业的建设(包括工业、交通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同类事业单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标准划分,改、扩建工程除国家指定者外,一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④城市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环保等工程;城市的一般民用建筑包括集资统一建设的住宅群、办公和生活用房等;
⑤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
⑥施工队伍以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工矿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
⑦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外资或国内资金兴建的旅游饭店、旅馆、贸易大楼、展览馆、科教馆等。
4. 按项目的效益和市场需求划分
工程项目可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种。
(1)竞争性项目。主要是指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工程项目。其投资主体一般为企业,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2)基础性项目。主要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需要政府重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增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政府应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通过经济实体进行投资,同时,还应广泛吸收企业参与投资,有时还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3)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和环保等设施,公、检、法等政权机关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