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掌握招标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投标报价编制和投标策略的选择
(一)招标标底的编制和审查
1、标底的概念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该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限额内。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规定招标工程是否必须设置标底价格,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是否需要编制标底。
2、标底价格的编制方法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主要采用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来编制。
(1)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预算包干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的风险金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的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标底。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应注意的问题:应当遵循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若编制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招标标底不是同一单位,应注意发放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标底的工程量清单在格式、内容、描述等各方面保持一致;仔细区分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它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
(3)编制标底价格需考虑的其他因素。编制一个合理的标底价格还必须考虑以下因素:目标工期;质量要求;材料差价因素;自然地理条件和招标工程范围;工程发承包模式。
(二)投标报价编制
工程投标程序及投标报价的编制程序
工程投标程序 投标报价的编制程序
(三)投标策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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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策略 |
掌握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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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特点报价 |
条件差、难度高、特殊、工期紧、投标对手少、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可以报高价;反之报低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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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报价 |
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预计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设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项目、不分标而肯定要做的暂定项目可适当报高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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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用工单价的报价 |
不计入总价的单纯报零星用工单价的项目可以报高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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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选择项目的报价 |
对于将来有可能被选择使用的规格应适当提高其报价;对于技术难度大或其它原因导致的难以实现的规格,可将价格有意抬高得更多一些,以阻挠招标人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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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
业主固定了总价款的暂定工程量可以适当提高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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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案报价 |
工程范围不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
通过变动招标文件某条款降低总价,吸引业主,但对原方案也应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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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建议方案 |
通过新建议设计方案降低总造价或缩短工期,以吸引业主,但对原方案也应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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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报价的采用 |
总包商汇总分包商报价后摊入一定的管理费,作为自己投标总价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并列入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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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利润算标 |
适用情况:可以寻求到索价较低的分包商;着眼于将来的竞争优势;再不得标,难以维持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