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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9)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