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熟悉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一)索赔的概念及产生的原因
1、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2、索赔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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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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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违约 |
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按确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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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
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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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缺陷 |
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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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 |
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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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指令 |
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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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第三方原因 |
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
(二)索赔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