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阶段,国家调控价阶段
国家调控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是一种由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它是在国家有关部门调控下,由工程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市场中建筑产品供求关系变化自主确定工程价格。其价格的形成可以不受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直接干预,而是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与国家指导的招标投标价格形式相比,国家调控招标投标价格形成的特征是:
(1)竞争形成。应由工程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自身的物质劳动消耗、供求状况等市场因素经过竞争形成,不受国家计划调控。
(2)自发波动。随着工程市场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工程价格经常处厂上升或者下降的波动之中。
(3)白发调节。通过价格的波动,自发调节着建筑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以保持工程投资与工程生产能力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