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消防工程安装
火的形成必须具备的条件:可燃物、氧气及热源三大要素。
--火灾划分为以下四类:
A类火灾:木材、布类、纸类、橡胶和塑胶等普通可燃物的火灾;
B类火灾:可燃性液体或气体的火灾;
C类火灾:电气设备的火灾;
D类火灾:钾、钠、镁等可燃性金属或其他活性金属的火灾。
--对于各类火灾,根据构筑物的性质、功能及燃烧物特性,可以使用水、泡沫、干粉、气体(二氧化碳等)等作为灭火剂来扑灭火灾。
一、水灭火系统
(一) 消火栓灭火系统
1、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分类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箱柜;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增压设备等组成固定式灭火系统。
高、低层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不同要求:
--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厂房、库房和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建筑。
低层建筑利用室外消防车从室外水源取水,直接扑灭室内火灾。
--对于10层及10层以上的建筑、建筑高度为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和工业建筑为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的高度超过了室外消防车的有效灭火高度,无法利用消防车直接扑救高层建筑上部的火灾,所以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必须以"自救"为主。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扑救高层建筑室内火灾的主要灭火设备之一。
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主要设备
(1) 室内消火栓箱
(2)消防水泵结合器
水泵接合器的形式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3种。
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选用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为10~15L/s。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1)管道的布置要求
1)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
七至九层的单元住宅不超过8户的通廊式住宅,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可为枝状,采用一根进水管。
2)超过六层的塔式(采用双出口消火栓者除外)和通廊式住宅、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如室内消防竖管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至少每两根竖管连成环状。
3)18层及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
4)高层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最小直径为100mm。
(2)管道的连接方式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
--管径不大于100mm时,宜用热镀锌钢管或热镀锌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宜采用螺纹连接、卡箍(沟槽式)管接头或法兰连接;
--管径大于100mm时,采用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消火栓系统的无缝钢管采用法兰连接,其管配件及短管连接采用焊接连接。
(二) 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自动喷水湿式灭火系统。
湿式系统是指在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
湿式系统构成--闭式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自动报警阀组、控制阀及管路系统组成。--主要缺点是不适应于寒冷地区。其使用环境温度为4℃~70℃。
(2) 自动喷水干式灭火系统。
--该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和高于70℃并不宜采用湿式喷头灭火系统的地方。
--主要缺点是作用时间比湿式系统迟缓一些,灭火效率一般低于湿式灭火系统。
(3) 自动喷水预作用系统。
系统构成:火灾探测系统、闭式喷头、预作用阀、充气设备和充以有压或无压气体的钢管等组成。
--该系统既克服了干式系统延迟的缺陷,又可避免湿式系统易渗水的弊病,故适用于不允许有水渍损失的建筑物、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