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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计价与控制》考试重点讲解19

www.zige365.com 2011-3-17 14:07:0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项目编码按照计量规则的规定,编制具体项目编码。即在计量规则9位全国统一编码之后,增加三位具体项目编码。这三位具体项目编码由招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具体编制,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2)项目名称按照计量规则的项目名称,结合项目特征中的描述,根据不同特征组合确定该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表达详细、准确。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如有缺陷,招标人可作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级)备案。

3)计量单位按照计量规则中的相应计量单位确定。

4)工程数量按照计量规则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精确度按下列规定:

①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小树四舍五入;

②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以“个”、“项”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5)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参照书上“措施项目一览表”。

6)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

1)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更而预留的金额。

2)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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