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造价工程师>造价师挂靠>正文
四川2014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指南

www.zige365.com 2014-5-28 8:47:4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导语及核心内容: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含外省、行业考试合格人员),已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职业资格证在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结合我省注册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4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凡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含外省、行业考试合格人员),已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注册(职业资格证在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地址:致民路212楼,电话:85439923)在四年有效期内考试合格未注册的人员,应提交逾期注册说明及每年不少于30课时的继续教育证明(成都市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请到省造价总站301办理,电话:83314011;市州注册人员请到当地造价站咨询、办理。)

2、建设部已公布的注册有效期满且未按时参加延续注册,注册证书、注册专用章已经失效的人员(失效名单附后),按照以下初始注册程序,重新办理申请注册。

3、申请人的学历及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必须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中对报考条件的规定。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七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为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等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4、申请人应在下述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

5、已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的人员,还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1)造价员资格证书上注册单位与现注册单位不符的,需提供造价员原注册单位同意注册到其他单位的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2)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将被注销。

二、申报注册程序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方式。申请人员应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陆”,先申请密码,然后登陆(如忘记密码请直接和网页中客户咨询联系)。

2、网上填写申请表时须注意:

1)毕业时间一栏要与学历证证书上毕业时间填写一致。

2)从事造价工作年限一栏中一定要按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年限来填写。

3)在工作经历一栏中按劳动合同上的聘用期限填写起止时间和现注册单位名称。

4)按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楚,太小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其中扫描件中要求的考试合格证是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应有聘用单位公章、个人签名、聘用期限等内容)。

52013年以前考试合格未注册的人员,应出具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盖章认可的个人逾期注册的情况说明,将此说明做扫描件上传到继续教育情况一栏中(格式见附件1),并在申请表逾期注册教育情况中填上继续教育学时(每一年学时为30学时)。

6)注册在具有造价咨询资质总公司下设分公司人员,申请表应按要求首先填写总公司全称再提行填写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四川补办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2013年延续注册领取证、章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四川补办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2013年延续注册领取证、章
辽宁2014.5.21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印章领取人员名
天津领取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黑龙江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广东领取2014年第1批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