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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有关造价员资格证书的管理和验证法规

www.zige365.com 2011-3-20 11:38:5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第二十三条 验证不合格或造价员资格证书逾期未验证;以及年满70周岁和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不再参加验证,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自行失效。

    第二十四条 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每6年进行一次更换,换证(章)手续于验证同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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