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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举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宣贯的通知_ 赣建价发[2011]18号

www.zige365.com 2011-4-13 9:42:2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文件

赣建价发[20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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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南昌市举行江西省建设工程

计价管理办法宣贯的通知
南昌市造价管理站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并已颁发执行,为使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计价管理办法,我省决定于4月份在南昌市举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宣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南昌市所属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或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后,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学习内容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2010年)宣贯(请自备“计价规范”)。
  三、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1年4月19日报到,4月20日至23日宣贯。
  2、地点:江西省劳动保障培训招待所(江西省劳动宾馆),乘车7、208、220、231到谢家村站下车,步行至江大南路19号即到。
  3、费用:每人400元(含培训费150元,考试费60元和场租费、餐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要求
  1、请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宣贯;
  2、按《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凡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三年必须完成3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申请办理验证手续,凡未按规定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验证不合格,资格证书失效。故此次宣贯的内容同时作为我省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内容,造价员完成宣贯技术交底并考试合格人员,方予发放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造价员请携带身份证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参加宣贯,宣贯后将进行相关内容考试。
  五、本次技术宣贯江西省劳动保障培训招待所(江西省劳动宾馆)为协办单位
  六、联系方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联系人:邓 红      电话:0791-8319060
  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人:王 燕      电话:0791-3839372 13803520362
  彭银辉      电话:13803519744
  江西省劳动保障培训招待所(江西省劳动宾馆)
  总 台:0791-8326888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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