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执业医师法》颁布(1998年6月26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毕业学历并已转正,转正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或《执业医师法》颁布(1998年6月26日)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并已转正,并取得医士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业务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医士工作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5年,考核合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者,还需提交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连续2年或累计5年年度考核表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2、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及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三)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4)乡镇卫生院出具的任职时间证明。
  (5)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
  (6)本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十四)2010年在湖北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以用《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替代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报名参加2011年同级别、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五、现场报名步骤和程序:
  (一)将所需提交的资料交工作人员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领取并填写报名资料档案袋;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确认报名信息并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五)凭缴费收据递交报名资料档案袋并领取所提交证件原件收条。
  六、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1年7月1日至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30日(双休日不休息)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才能报名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考试。
  (二)综合笔试时间:
  1、执业医师: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
  2、执业助理医师:2011年9月17日一天。
  七、收费标准:
  执业医师3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290元/人(含报名费、实践技能考试费、
  综合笔试费)。实践技能考试未通过者退综合笔试费。
  八、注意事项:
  (一)未缴费及未递交报名资料者报名无效;
  (二)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试用期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系伪造,将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考试费)并按卫生部、国家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计算工作年限及试用期的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8月31日。
  咨询电话:85795033
  医师资格考试武汉考点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