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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合肥中西医结合医师考试现场报名确认通知

www.zige365.com 2011-4-1 12:06:2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事局,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考组[2011]02号)和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3月30日。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5日。

  医学综合笔试时间:执业医师为9月17、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程序、时间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相同。

  二、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仍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医发〔2008〕64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医学教育有关信息的通知》(卫办医函〔2008〕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须知、流程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标准照片。

  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在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二)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由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集体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医疗卫生机构集体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应提交考生报名所需材料,以及《2011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区)卫生局设立报名点,分别负责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资格初审等工作。开发区社事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除医院外)考生的资格初审。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事局在完成报名资格的初审后,按照规定时间将考生报考资料汇总,报市考点办审核,并提交统一编号的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的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根据省卫生厅公告要求,今年起考生报名全部使用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尚未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以免影响考试)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材料的审核

  1.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表》由报名点打印,必须有自动生成的报名编号,照片应符合标准要求,有考生信息确认签字。因准考证、医师资格证上均使用网报照片,对上传照片清晰度不够、侧身、变形以及其他不符合证件照要求的,一律重新上传标准照片,报名表重新打印、考生签字。

  2.关于试用期满的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不需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但提供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上,所在单位须盖章认可。

  在个体诊所试用的考生,其提交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附该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有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意见。

  3.关于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报考。可在毕业的当年报考,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其确为当年毕业以及所学专业。在学期间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的证明也可由提供实践的医疗机构出具。考生在领取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时,必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考点在实践技能考试后提供给考区核定,如有专业不符或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等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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