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6号公告,现将太原市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在2011年7月1日—15日期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1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现场审核:
  (一)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4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审核地点:太原市卫生局院内,(太原市漪汾街望景路5号)。
  (三)审核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医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5、试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
  6、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考试考务费150元/人。
  (四)根据有关要求,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在厅直考点报名考试,太原考点不再安排军事医学考生的考试。
  (五)望各医疗机构集中办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