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咨询工程师等级考试预计于2015年4月举行,北京环球兴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环球网校特设“咨询工程师考试签约VIP套餐”网络辅导,学员(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环球网校(以下简称乙方)2015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签约VIP套餐学习。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学员
乙方:北京环球兴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球网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乙方定价缴纳签约VIP套餐培训费用(注:老学员指跨年度学习或跨科目学习的学员);
1.2.甲方根据乙方签约VIP套餐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1.3.甲方考试成绩在重学分数区间的且不在3.4款所述情况内的,可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1.4.甲方须提供正确的信息,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后续免费重学服务;
1.5.甲方须在当地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内办理乙方的后续重学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用甲方供签约VIP套餐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2.2.乙方在2015年考试大纲及教材发行后制作最新版本课程,并按进度上传课件供甲方学习;
2.3.乙方有权要求用户在需要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本协议传真件、身份证传真件、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传真件;
2.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用户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2.5.乙方在地方考生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受理甲方重学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三、免费重学条款
3.1.根据甲方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下表成绩执行后续服务:
| 考试分数 |
后续保障 |
| 78分及其以上 |
顺利通过考试 |
| 50-77分 |
免费重学2016/2017年网络课程 (核实上课记录、课堂练习完成情况) |
| 0-49分 |
不能享受免费重学服务 |
注:报名单科VIP套餐或“评价+实务”VIP套餐学员符合重学条件只可重学2016年网络课程
报名全科VIP套餐学员符合重学条件可重学2016、2017年网络课程
3.2.上表假设当年咨询工程师考试各科满分为130分,合格线为78分,如合格线变化,则根据比例相应调整;
3.3.以下几种情况甲方不能享受免费重学
3.3.1如甲方没有达到最低重学分数线,乙方视为没有进行基本的复习或考试准备,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考试的意外情况不予办理免费重学;
3.3.2甲方当年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其以上或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通过分数,不享受重学服务;
3.3.3没有参加考试当年进行的咨询工程师考试,不享受重学服务;
3.4.甲方当年成绩在重学分数线区间的,以下任意情况将不能享受重学服务:
3.4.1.课堂累计学习时间少于所有班别课程的总时长的;
3.4.2.未能完成所有课堂练习的;
3.4.3.在乙方网站注册“签约VIP套餐”时,未提供真实正确的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3.4.4.分校付款开通课程的,没有与当地分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
3.4.5.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传真件、身份证传真件、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传真件,并致电乙方;
3.4.6.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申请重学时间内办理申请免费重学;
3.4.7.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或与他人共用账号的;
3.5.甲方成功办理重学服务时,乙方为其开通所报科目的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VIP套餐赠送的真题班、摸底评测等享受重学服务时不再赠送(实际班型以乙方最新公布为准)。
四、办理免费重学程序
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参加2015年咨询工程师考试且符合免费重学条件的情况下,重学申请程序如下:
4.1甲方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登录www.edu24ol.com,咨询工程师页面或致电乙方电话总机提交本协议传真件、身份证传真件、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传真件(或以邮件形式发送),并且必须电话确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或未最终电话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2乙方收到甲方重学申请的全部信息后,经核实无误的,在考试当年8月31日前为甲方办理重学手续,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重学条件,不允许重学的,将不允许重学的说明书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或电话方式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