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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经济师复习资料整理:财税-房产税
题库下载 咨询 2015-7-31 11:11:17 电子书  课件下载  考试题库 评论 收藏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从量计税的方法

  1、采用以辆为计税标准的车辆:电(汽)车、摩托车。

  2、采用以净吨位为计税标准:船舶。

  3、采用以自重吨位为计税标准: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载客汽车和摩托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船舶

  应纳税额=车船的自重或净吨位数量×适用单位税

  四、车船税的减免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农村。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税率。每平方米土地年应纳税额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元~30元;

  (2)中等城市1.2元~24元;

  (3)小城市0.9元~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12元。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单位税额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第五节 印花税

  一、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具体纳税人是: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二)征税范围

  (1)经济合同;(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薄;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认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印花税的税率

  (一)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为0.05‰、0.3‰、0.5‰、1‰和3‰五档。

  【注意】从2008年9月19日起,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出让方按0.1%比例征收)。

  (二)定额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每件5元。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的计量:

  (一)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二)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第六节 资源税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进口矿产品或盐以及经营已税矿产品或盐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矿产品和盐

  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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