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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点整理(九)

www.zige365.com 2009-11-20 18:55:55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61.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30日,最长3个月。

  6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63.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64.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

  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65.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66.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只需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而不是所有前手

  67. 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并交付收款人的行为,持票人按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68. 《票据法》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69. 《担保法》于1995年通过并实施。

  70.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71.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72.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允许金融机构上浮贷款利率

  76.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货币管理制度,既包括对本币的管理制度,也包括在本国流通的外币的管理制度。

  77.金融犯罪是一种图利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有的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78.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高利转贷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

  79.贪污罪是指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利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80.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票据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变造货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刑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以使用为目的。

  2.《人行法》规定,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有关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这些行为包括执行有关黄金管理、反洗钱、外汇管理、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3.《银监督法》规定,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4.刑事责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

  7.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限期未改的,银监会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的措施:.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限制资产转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8.对违反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纪律处分、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等,

  9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合法证件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否则有权拒绝调查。

  11银监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如实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

  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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