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导>正文
2011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个人理财要点详解(5)

www.zige365.com 2011-7-24 15:54:4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将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强制搭配销售。

(3)关于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

(4)关于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附加条件的要求

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产品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但附加条件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5)关于理财产品销售的要求

应根据产品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6)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7)关于理财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要求

对理财产品(计划)应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4.关于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检查监管

(1)银监机构可以根据理财业务的发展及监管的实际需要,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

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操守

②客户授权管理资产的授权充分性和合规性,操作程序的规范性等

③理财业务过程中对投资人的保护情况、相关产品风险的控制情况

(2)是否按要求按季度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银监机构。

(3)银行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本年度个人理财业务报告。

内容包括:本年度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理财计划的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情况及理财业务的综合收益情况。

(三)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违法责任

1.关于违规业务的规定

(1)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包括:

①违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造成银行或客户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未建立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或虽建立了两个制度但未落实,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③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个人资料和交易信息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利用个人理财业务从事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2011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个人理财要点详解(4)
2011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个人理财要点详解(3)
2011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个人理财要点详解(2)
2011银行从业资格证考试个人理财要点详解(1)
2011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理财重点之资本配置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