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银行主要业务 
  3.1 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 
  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大类。人民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外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外汇存款和机构外汇存款。 
  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具体包括发行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债券等。 
  3.1.1存款业务 
  存款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大类。人民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 
  1.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又叫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将闲置不用的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简称《商业银行法》)规定,办理储蓄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2.单位存款业务 
  单位存款又叫对公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 
  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单位存款一般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和保证金存款等。 
  3.人民币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也称同业存放,全称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款项。同业存放属于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存放同业,即存放在其他商业银行的款项,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4.外币存款业务 
  外币存款业务与人民币存款业务除了存款币种和具体管理方式不同之外,有许多共同点:两种存款业务都是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的信用行为,都可按存款期限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按客户类型分为个人存款和单位存款等。许多银行提供“本外币一本通”之类的存款产品,实际上已将人民币账户与外币账户的界限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