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7.从2004年1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的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 七、营业税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二)营业税纳税地点的基本规定(了解) 确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总的原则是在发生地纳税,即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地为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纳税期限的基本规定(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