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予抵扣项目的内容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第一种情况:进项转出金额=损失金额×适用税率 第二种情况:进项转出金额=损失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库存商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其他(不合格票据、邮寄费)。 2、会计处理方法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直接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而不必“先抵扣,后作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可根据扣税凭证先抵扣,待发生不予抵扣项目时,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即“先抵、后转”。 3、核算举例 【例1】某企业6月份购入小轿车一辆(厂部办公用)并投入使用,取得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税额3.4万元,以转账支票付讫,手续已办妥。 (1)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2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2)纳税审查 假设该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假设该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率5%,按规定使用5年,并以20万元按规定计提了折旧。 ◆存在问题:1)增值税不予抵扣;2)少计固定资产成本3.4万元;3)少计提折旧3230元,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调账方法: 借:固定资产 3.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 当年补提折旧=34000×(1-5%)÷5÷12×6=3230(元) 借:管理费用(本年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年度)3230 贷:累计折旧 3230 ◆对涉税的影响:1)补缴增值税3.4万元;2)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30元。 【例2】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纳税人)6月份购入生产用设备10台,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58.5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以银行存款支付,运回等待安装。 安装过程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1)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58.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8.5万元 借:在建工程 2.34万元 贷:原材料 2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34万元 借:固定资产 60.84万元 贷:在建工程 60.84万元 【例3】某酒厂(一般纳税人)6月份由于水灾损失从某农场收购的玉米87万元; 并损失自产白酒若干,其实际成本为300万元,成本扣除率为60%,税金扣除率为12%。 ◇会计处理: ①损失玉米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损失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87÷(1-13%)×13%=13(万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万元 贷:原材料 87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