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情形: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1、移送程序的依据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移送程序的要求 (1)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2)对依法及时移送的时间要求和移送材料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3、异议解决 行政执行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查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4、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且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