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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前辅导: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www.zige365.com 2008-12-10 18:27:5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2、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情形: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被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1、移送程序的依据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2、移送程序的要求
  (1)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必须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2)对依法及时移送的时间要求和移送材料作出了强制性规定。
  3、异议解决
  行政执行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查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4、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且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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