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财务与会计》第十三章重点内容导读
|
|
|
|
|
第十三章长期负债 本章大纲 (一)掌握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二)掌握应付公司债券的核算 (三)熟悉长期借款的核算 (四)熟悉长期应付款的内容和核算 本章概述 本章包括借款费用的核算、应付债券的核算、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的核算等内容。历年考试中,本章出题题量和分值均不多,各种题型均有涉及。本章应重点掌握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和应付公司债券的核算。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借款费用的核算 (一)借款费用的定义和内容 1、含义: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或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2、内容: (1)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 (2)因借款而发生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 (4)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1)应予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 资产范围——固定资产 借款范围——专门借款 (2)借款费用的具体确认原则: ①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的确认原则为:在符合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②辅助费用的确认原则为: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如果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应当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每一会计期间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①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的计算 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②资本化率的计算 一般: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存在折溢价时: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折价摊销额(或-溢价摊销额)]/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利息资本化金额的限额: 企业每期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的资本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的摊销金额。 (2)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每期辅助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就是每期辅助费用的实际发生额。 (3)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则可不必与资产支出相挂钩,直接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 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暂停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5、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②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③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
|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