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会计考试辅导:《税财务与会计》第十五章重点内容导读
|
|
|
|
|
第十五章 收人、成本费用和利润 本章大纲 (一)熟悉收入的内容和确认原则 (二)掌握收入的核算 (三)了解成本费用的内容及核算要求 (四)熟悉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和基本方法 (五)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及核算 (六)掌握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核算 (七)掌握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 (八)熟悉利润分配的核算 本章概述 本章包括收入的核算、成本费用的核算所得税的核算和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等内容。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出题比重较大,各种题型均有出现。2005年教材教材的主要变化有: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新增了部分特殊销售收入的确认;2、新增特殊劳务交易的处理;3、新增售后回购业务的账务处理;4、所得税核算新增综合性例题。本章应重点掌握收入的核算、期间费用的内容及核算、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核算以及所得税费用的会计核算。 本章重点与难点 一、收入的内容及确认 (一)收入的内容 收入通常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等。 (二)收入的确认 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1)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可以确认为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④相关的收入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特殊情况下,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①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 一般在购货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后确认收入。但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以商品发出时或商品装运时确认收入。 ②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收入,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如果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则在商品销售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③代销: 视同买断情况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④分期收款销售: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商品交付后,货款分期收回,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销售收入。 ⑤房地产销售(2005年教材新增): 在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已转移时,确认销售收入。 ⑥分期预收款销售(2005年教材新增): 待交付商品时,确认营业收入。 ⑦订货销售(2005年教材新增): 商品交付给购买方时,确认营业收入。 ⑧以旧换新销售(2005年教材新增): 销售的商品按照商品销售的方法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⑨销售并再购回(2005年教材新增): 通常不应当确认收入。 [注]代收款、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企业提供的劳务根据是否跨年度可以分为不跨年度劳务和跨年度劳务两类。 (1)不跨年度劳务收入:按完成合同法,即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可比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2)跨年度劳务收入: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劳务的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予以估计,分别进行处理: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则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有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如果企业预期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全部或部分得到补偿,企业应从稳健原则出发,仅将已发生并预期可以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为劳务收入;第二,如果企业预期已发生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以上两种情况均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3)特殊劳务交易的处理(2005年教材新增) ①安装费收入 ②广告费收入 ③入场费收入 ④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 ⑤特许权费收入 ⑥定制软件收入 ⑦定期收费 ⑧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 ⑨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 3、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应按下列确认原则进行确认: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合同收入和费用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①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②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同时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成本后的余额和为当期费用。 ③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一是,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二是,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④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⑤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将预计损失立即作为当期费用。 ⑥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当在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并且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只有在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并且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当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并且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5、租赁收入的确认(2005年教材新增) (1)融资租赁收入:出租人应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 (2)经营租赁:其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3)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二、收入的核算 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类。 (一)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1、科目设置 (1)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登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记发生的销货退回、销售折让,贷方余额为营业净收入,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无余额。 (2)根据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原则,企业在确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必须确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必要的耗费和支出,应设置“主营业务成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发出商品”、“营业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05年教材新增)”等科目。其具体内容参见教材第263~264页。 2、商品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4)分期收款方式下商品销售的账务处理 ①商品发出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商品的实际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当分摊成本差异或进销差价。 ②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每期销售收入实现时,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按每期已收或应收的货款金额和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5)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①视同买断方式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 ③账务处理 A、委托方: a.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b.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d.对应支付的手续费 借:营业费用 贷:应收账款 B、受托方: a.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b.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 贷:受托代销商品 c.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单位 d.支付给委托单位代销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单位 贷:银行存款 (6)售后回购业务的账务处理(2005年教材新增) ①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应收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回购价大于原售价,每月计提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③回购时: 借:物资采购/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财务费用 贷:物资采购/库存商品 |
|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