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 凡依法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企业支付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应全额计税。 对企业支付给解聘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方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