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四)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前述关于收入的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2、6:同会计收入确认要求
特别注意:3、4、5、7

例:商场举办“买一个充电器赠一个充电电池”促销活动,即消一个充电器和一个充电电池不含税售价200元。每个充电器不含税售价200元,一个充电电池不含税售价20元。
增值税:
充电器增值税=200×17%=34元
赠一个充电电池增值税=20×17%=3.4元
所得税:
收入200: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充电器=200×(200÷220)=181.81元
充电电池=20×(20÷220)=18.19元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来源,中大,网校,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8.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转让收入
C.企业债权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E.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答案】AD
例: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股权转让收入
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国债利息收入
D.接受捐赠收入
【答案】C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权责发生制原则主要涉及收入和费用的跨期分配问题。
2、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入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相关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的支出在税前不得扣除,如担保支出。
4、确定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
例:以下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的是( )
A.合理性原则
B.相关性原则
C.稳健性原则
D.收付实现制原则
【答案】C D
【解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扣除项目的范围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共5项。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
①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来源,中大,网校,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③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