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税务师 >复习指导>正文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_《税法二》考点纲要:土地增值税(1)

www.zige365.com 2009-11-3 13:52:15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二)具体规定
1、以房地产投资、联营
⑴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征
⑵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征
⑶投资联营企业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
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地产投资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
2、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免征;建成后转让,征。
3、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暂免
4、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免征。
5、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6、出租
不征
7、房地产重新评估
不征
8、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
免征。

新: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对方当事人应该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

上述内容的具体化经常在考试中出现,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方面。下面将经常出现的房地产若干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

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

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
7)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
2)房地产赠与(无收入)
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
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
5)房地产评估增值

1)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
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
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地产投资到投资联营企业
4)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
5)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6)个人转让居住满五年以上的房地产
7)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2008年 注册税务师

例: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A.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的
B.由双方合作建房后分配自用的
C.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的
D.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的
E.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
【答案】CE
【解析】选项A,不属于征税范围;选项B、D,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纲要:个人所得税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纲要:个人所得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纲要:个人所得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纲要:个人所得
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前测试题:《税法二》试题精粹